我是在凌晨三点刷到那条朋友圈的。
闺蜜发了一张定位截图,说花了两万块请人查老公的行踪,结果侦探被抓了,钱也没了。她说她只是想求个真相。
我想起去年苏州那个案子。
张家港三个私家侦探,帮人查婚外情,最后被判了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个判了一年,另外两个九个月。
你看,想求个真相的人,最后自己也被卷进去了。
直接说结论:不合法。
公安部1993年就明确发文,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到现在2026年了,这个规定依然有效。
工商注册里根本没有“私家侦探”这个行业类别。那些打着“商务咨询”“信息咨询”旗号的公司,其实都在超范围经营。
我查了一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权只属于公安机关。普通公民没有“侦查权”这个东西。

张家港那个案子里,侦探的手段其实很粗糙。
跟踪拍摄、装GPS定位器、从网上买住宿信息、手机话单、车辆信息。
这些行为直接踩了《刑法》的红线。
特别是非法获取行踪轨迹信息,超过50条就可以定罪。违法所得超过5000元也能定罪。
上海有个案子,女子花9000元请人在闺蜜车上装GPS,想抓丈夫出轨证据。结果侦探被判拘役4个月,罚款3000元。
侦探栽了,委托人也跟着被调查。
律师的解答很直接:委托合同因内容违法而自始无效。如果调查没结果,想起诉退钱,法院不会支持。
更严重的是,如果你主动要求侦探去查特定对象的隐私,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教唆犯或共犯。
也就是说,你可能从“受害者”变成“共犯”。

我找到一篇采访,从业18年的“婚姻调查员”戴朋俊说,他其实很克制。
他只做公共场所的拍摄,不碰电话查询、不碰定位追踪。接单前要先看结婚证,确认夫妻关系还在。
他给自己定的规矩是:拆“小三”,帮原配。不帮第三者破坏别人家庭。
但这种人太少了。
更多侦探像上海杨某那样,跟踪、偷拍、非法装GPS,最后被抓,还被移交警方。
如果你是为了打离婚官司,想用侦探拿到的证据……
律师余同昊说得很直接:偷拍、跟踪获得的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法庭不会采用。
而且,如果你用违法手段取证,就算拿到了东西,提交到法庭也是白费。法院不会采纳,你还得承担法律责任。
有个真实的案例,妻子怀疑丈夫出轨,找侦探查,结果侦探被查,丈夫反过来报警说被敲诈。
这个案子后来警方给出的建议是:离婚过程中想调查取证没问题,但一定不能踩红线。
不能非法获取住宿信息、通讯信息,不能用定位监控设备跟踪。
那合法途径是什么?
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可以委托律师依法取证。律师有调查权,侦探没有。
我闺蜜后来跟我说,她其实知道那条定位截图是假的。侦探根本没查到什么,随便编了个地址糊弄她。
她哭了一晚上,说不是心疼那两万块钱。
是觉得挺讽刺的,想证明爱情还在,结果连最基本的信任,都交给一个陌生人去赌。
感情的事,侦探查不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