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不想的。
真的。
结婚七年,我以为有些东西不用查。
但半夜那条微信,他说发错了。
最开始是我自己来的。
深夜里,难以入眠的她,下意识地翻看着手机,试图查找他的定位信息。随后,她悄悄地起身,披上一件外套,轻手轻脚地走出家门。半夜时分,她静静地蹲守在小区门口,目光紧紧地盯着小区大门,一心只想着数清楚他究竟是几点回来。
手都在抖。
不是怕被他发现,是怕真的发现什么。
街上林立着那么多摄像头,我就这样像个傻子一般直直地盯着路人看,满心想着要认出他以及那个人。
可笑吧。
后来朋友推荐了一家。

苏州本地的,说口碑还不错。
退伍军人和律师一起做的那种,听起来挺靠谱。
我把手机里的截图、聊天记录全发给人家。
说好的跟踪调查,一个月给我回复。
结果呢?
拖了两个半月,发来几张模糊的照片。
说什么“对方反侦察能力强”。
钱花了,人更崩溃了。
律师告诉我,私家侦探在我国没有侦查权。
取证时要是侵犯隐私,法院根本不认。
什么装定位器、偷拍,搞不好还要吃官司。
有这样一个案子,妻子出于某些原因,私自悄悄在丈夫的车上安装了 GPS 定位装置。最终,妻子的这一行为被判定构成侵权,并且还为此付出了赔偿金钱的代价。
听完我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合法的手段太有限,不合法的又不敢碰。
我找到一位苏州的律师,把所有的东西摊给他看。
结婚证、身份证、那条该死的微信截图。
他表示自己能够做到的事情十分有限,不过他愿意帮我前往民政局去查询婚姻档案。
他问我:“你想清楚了吗?”
我没回答。
那天查到的,是他户籍下还有另一套房产登记。
购房时间,是我们刚在一起半年多。
户主写的是他母亲的名字。
律师说这笔钱如果查实是他出的,就算转移财产。
但取证需要法院调查令,又要扯皮很久。
后来我想通了。
查来查去,最累的是自己。
睡觉之时脑海里不断思索,吃饭之际思绪依旧萦绕,甚至半夜从睡梦中骤然惊醒,那份念头仍在心头盘旋。
孩子问我为什么不开心,我连看他的眼神都躲着。
算了。
最后那些证据,我没有用。
找了律师写离婚协议,程序走了几个月。
他签了。
财产按法律规定分的,房子卖掉还贷,剩下的对半。
有时候,放下也许对自己更好。
你说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