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逆淘汰”或叫精英淘汰,是指在政治、学术领域,具有真才实学和道德操守高尚者,遭到冷遇、排挤和打击、压制乃至被最先淘汰出局的现象。而与之伴生的现象是,一些缺乏才具,能力平庸,境界低下,道德品质较差乃至恶劣的庸人甚至坏人,他们反而因为善于投机钻营和趋炎附势,而成为官场竞争的胜利者顽强地生存下来。中国宋代的苏辙曾形象地将这一现象称之为中国官场的“君子斗不过小人”现象。

  这种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官场源远流长的现象,为什么在中国进入共和国后依然会屡屡发生,司空见惯呢?我认为,这要从中国的官僚政治生活中去寻找深层的制度性原因

  众所周知,在中国的官僚政治传统中,有一个遗产是代代相传的,这就是各级官员的层层任命制。在中国大陆,迄今除了村官是由村民真正选举出来之外(这还不包括在村里真正说了算的党支部书记),各级官员都不是经由民众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上级发现、任命的。在当今中国,凡村官以上的官员选举,其中包括所谓差额选举,无不是由上级做出安排的,选举人只是按照上级的意图举举手、画画圈、做做样子罢了。偶尔某个县以上机构的选举中闹出一个非候选人当选的现象,在当地乃至在中国都会是天大的新闻,这作为一种官场非常态的现象其实并不具有制度性的意义。

  事实上,由于官员的任命机制均是由上级操控,自文革后,在理想幻灭,信仰沦丧后的近几十年来,中国官场中的官员,凡为了奔一个好前程者,其跻身官场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显然不是把为崇高的事业服务作为当官的宗旨,而是把为自己的长官或上级服务作为核心任务。任何一个在中国官场呆过一段时间的人都能够感觉得到,中国官场中能够呼风唤雨的最成功的官员,其最显著的特点是会“做人”,而不是会做事。当然,既能做事,又会做人的成功官员也不乏现实的例子,但这绝对不是哪些最成功官员行列中的主流。只会做事而不会做人的官员,是升迁无望的。这是因为,官员的考核与任免,主要不在于他们能做出多少政绩,而在于他们与上级的关系密切程度。能搞掂上级的,就能飞黄腾达,就能戴稳乌纱,而与上级关系疏远的则鲜有升迁的机会。凡能在领导生活圈里如鱼得水者,无不得到提拔重用,而只限于在领导工作圈里折腾的,其升迁的机会寥寥。

  于是,我们就很容易发现“报喜不报忧”,与上级交往则谄媚,对待下级则轻慢,就成了中国官场中各级官员相处、相交时的常态。

  正是这种以人身依附为特征的制度特性,导致下级只对上级负责,下级绝对服从上级,而不是对自己所治理的民众负责,这就必然导致违背常理的反达尔文规则的逆向精英淘汰。

  二

  优胜劣汰的制度,原本是人类社会选拔人才的最有效机制,即通过某种竞争规则,选拔优秀者,淘汰平庸者。而“逆淘汰”则不然,它是将优秀的拔尖人才淘汰掉,却给那些善于阿谀逢迎的庸人提供生存和发展的机会。虽然中国现在也开始了公开考选某些省以下机构官员的尝试,但这种选考就目前来看,尚不是官员晋升的主要通路,其对官员的吸引力并不是像某些选考的组织者所想象的那么大。

  从人的本身深究其原因,“逆淘汰”的机制其实深藏于人的天性之中。因为在人性中,有一个人人都有的弱点,那就是都喜欢听悦耳的好话,喜欢别人奉承和拍马屁。而精英们往往仗着自己的才气和清高不屑于投机钻营,庸人们则不靠拍马逢迎却无以生存。这就决定了后者必然会把自己的全部才智用在迎合上级,笼络上级上。在以人身依附为特点的官场格局中,做长官的十有[***]显然更欣赏后者的表现。这就毫无疑问为那些把才智和精力用于迎合上级,笼络上级的平庸者们,提供了更多的升迁机会。如此这般逐级淘汰的结果,必然是庸人们大获全胜。

  现实的政治生活用许多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在官出上级的社会,淘汰精英的过程,其实也就是日常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之一。当众多特立独行的精英人才被淘汰和扼杀后,整个社会则必然的逐渐走向万马齐喑的局面,体制的活力和张力将慢慢地被窒息。

  官出上级的制度安排加上国家垄断了主要的利益供给,中国的官场自古就是一个巨大的吸纳同时又毁灭顶尖人才的黑洞。它不但将天下精英统统吸引到其中,而且,通过国家的暴力垄断和文化垄断使人才除了依附国家外没有其他更好的出路。当年,唐太宗李世民看着举国的读书人纷纷走进科场应试,就曾喜形于色地说过:“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广大的知识分子在一个官出上级的社会,要想出人头地的唯一的道路便是入仕做官。

  当无数的人才精英挤在入仕做官这唯一的独木桥上时,你争我夺,尔虞我诈,甚至刺刀见红,竞争自然残酷绝伦。在这种没有底线的生存斗争中,一般只有厚黑者胜出,而恪守崇高道德操守者,如果不以“外圆内方”的姿态顺应官场文化和通行的潜规则,鲜有不被淘汰者。其结果是,我们总能看到,人格高尚的人往往要败在人格低下的人手里;受教育程度高的往往要败在受教育程度低的人手里;说真话的人往往要败在说假话的人手里。

  这就是“逆向淘汰”或精英淘汰能在中国官场大行其道的根本原因。

  三

  中国人向来有通过窝里斗而内耗掉自己的民族精英的老传统,其窝里斗的血腥残酷性与大规模地糟蹋本民族拔尖人才的现象为世所仅见。通常人们往往简单地把它归结为民族的劣根性,似乎这只是中国人所特有的原罪。毛泽东就有一句家喻户晓的名言:“中国有六亿人口,不斗行吗”?为什么窝里斗在中国千百年来代代不息没有穷期,为什么中国人会产生“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怪异思维?

  唯一的答案是“制度”使然。世界上只有劣等的制度,而没有劣等的民族。

  中国在历史上一直是个农业大国。人口多,产业少,发财的机会更少,大家都在准饥饿线上苦巴巴地过日子,向有限的资源索取生活资料。在仕农工商的社会序列中,人们常说,“同行是冤家”,在一个别人的成功就是自己失败的“零和博弈”的社会,这确实是一个真理。如果一百个人中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不同的发财或发展机会,那么由于劳动分工多样,他们会相安无事,彼此间还会互惠互利;而如果一百个人却只有一个发财或发展机会,他们就必然不得不为此赤膊上阵,大打出手。民间形象的说法就是“槽里无食猪拱猪”。在社会财富存量一定的情况下,参与分配者愈多,则竞争愈激烈,这乃是从古至今中国社会政治斗争惨烈万分,宦海官术出神入化,社会周期动荡不宁,人民贫穷愚昧的根本症结之所在。从这个角度看当今的国家政策取向,大家就很容易理解,举国上下各级政府无一例外全都在那里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动力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人身控制和人身依附的制度性后果,使个人既无独立的政治地位,又无独立的经济地位,即使一度获得的物质利益也是不稳定的,随时可在国家的暴力机器面前化为乌有,中国历代的开国功臣的悲剧正是根源于此。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上,像韩信、白起、伍子胥、文种等等,都是人们熟悉的有名的良将或谋臣,为其效忠的帝王都立下过汗马功劳,然而,他们的结局都很悲惨,功盖天下却无生存的权利。这一类“功盖天下者不赏,勇略震主者身危”的悲剧充斥于中国历史,与传统的中国社会共始终。为什么他们都逃不脱“兔死狗烹”的悲惨命运?答案就是人身依附的制度安排使所有的人都是弱势群体。没有受法律保障的人身自由,没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权,在中国已往的历史中,除皇帝一人之外,任何人都无法成为自由人。其实,就当代政治学的定义而言,中国的皇帝们也不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人。

  即使在当今中国,人们总是抱怨知识分子缺少风骨。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说的就是中国知识分子千年之病,千年之痛。归根结蒂,导致中国的知识分子永远扮演这一悲剧性角色的罪魁祸首,就是官出上级和国家垄断了利益供给的制度安排。

  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中国知识分子就变成了依附在专制政权之上的“毛”。在一个政府是唯一雇主的社会,一个人一旦被政府列入黑名单,就只能毫无反抗地任其处置。因之,在这种社会,所谓士人的独立人格,所谓言论自由,思想自由以及人身自由等等只能是痴人说梦。

  尊严与饥饿无法友好相处,冰炭不可同器。中国传统社会的铁则是:主宰一个人的薪给,即可主宰其意志。没有独立的经济权利,就没有独立的政治权利。只有有了稳定的经济收入,才能有独立的人格和完整的意志。经济上不独立,靠巴结混饭吃,道德上就很难守节。而个人失去独立之人格,思想听命于雇主,不问是非,党同伐异,则根本无法产生公民社会。

  

  所谓“公民社会”,是一个自然演进的概念。它起源于古代希腊和罗马,起初是指那些享有公民权的城邦公民的社会政治生活。到了公元十三、十四世纪,公民社会演变为西欧独立于封建领主体制之外的商业城市文明,意味着不受封建义务和神权的桎梏的世俗的自由空间。到了文艺复兴的思想启蒙阶段,西方公民社会的内涵逐渐趋于丰富,加入了政治民主、权力制衡、社会契约、思想多元等内容,成为独立于国家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它以一系列独立的民间组织、政党、社团、俱乐部、沙龙、学校、教会、工会、行会、通讯、出版、新闻、慈善机构等作为自身存在形式。公民社会介于公民与国家这两极之间,既是联系公民与国家之间的纽带,也构成了对公民个体的保护屏障,同时对皇权和政府形成了有效的制约。

  英美等国成熟的公民社会,是建立在约翰&S226;洛克的“社会在国家之上”的理念之上,因而社会力量强于国家力量和政府的力量。作为个体的公民是现代国家中最小的元素,公民社会则按照非强制、非暴力原则调节公民个体间的关系,自下而上、自小而大地组织形成若干更大的单元,从而具有个体公民所不具备的力量。成熟的公民社会不仅具备若干个组织的有形力量,而且还因为公民个体中对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不受侵犯的信念而拥有无形的力量,并化解掉大量公民个体之间的矛盾,使之难以孕育成只有使用暴力才能解决的社会问题。可见,一个发育成熟而完善的公民社会,不但可以有效地抵御来自政府的权力对公民*的侵犯,避免政府“权力无边界”的情形出现;而且也会起到社会稳定的调节器的作用,从而也就使得潜在的极权主义者的回旋余地大为缩小乃至没有市场。